3.2.1 钢结构检测工作的程序,宜按图3.2.1的框图进行。3.2.2 现场调查宜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 收集被检测钢结构的设计图纸、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施工记录、施工验收和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资料; 2 调查被检测钢结构现状,环境条件,使用期间是否已进行过检测或维修加固情况以及用途与荷载等变更情况;
图3.2.1 检测工作程序框图
3 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4 进一步明确委托方的检测目的和具体要求。
3.2.3 检测项目应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确定,并应制定相应的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概况,主要包括设计依据、结构形式、建筑面积、总层数,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建造年代等;
2 检测目的或委托方的检测要求;
3 检测依据,主要包括检测所依据的标准及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4 检测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法以及检测的数量;
5 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情况;
6 检测工作进度计划;
7 所需要委托方与检测单位的配合工作;
8 检测中的安全措施;
9 检测中的环保措施。
3.2.4 检测的原始记录,应记录在专用记录纸上;记录数据应准确、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追记、涂改,如有笔误,应进行杠改,并应由修改人签署姓名及日期。当采用自动记录时,应符合有关要求。原始记录应由检验及审核人员签字。
3.2.5 当发现检测数据数量不足或检测数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进行补充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