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宁波市东部新城桥梁荷载实验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以下桥梁进行交通管制:
一、2021年4月15日23:00至次日凌晨2: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福庆北路 1号桥(位于福庆北路(通途路-会展路)上)通行;
二、2021年4月16日3:00至5: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福庆北路 5号桥(位于福庆南路(兴宁东路-青年路)上)通行;
三、2021年4月16日23:00至次日凌晨2: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民安东路甬新河桥(位于民安东路(世纪大道-江澄北路)上)通行;
四、2021年4月17日3:00至5: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中山东路 1号桥(位于中山东路(江澄南路-海晏北路)上)通行;
五、2021年4月17日23:00至次日凌晨2: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中山东路后新桥(位于中山东(邱隘大道-善嘉路)上)通行;
六、2021年4月18日3:00至5: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福庆北路 3号桥(位于福庆北路(宁东路-宁穿路)上)通行;
七、2021年4月18日23:00至次日凌晨2: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江澄北路 1号桥(位于江澄北路(国贸街-会展路)上)通行;
八、2021年4月19日3:00至5: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宁穿路甬新河桥(位于宁穿路(世纪大道-江澄南路)上)通行;
九、2021年4月19日23:00至次日凌晨2: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福庆北路 2号桥(位于福庆北路(民安东路-宁东路)上)通行;
十、2021年4月20日3:00至5: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中山东路 2号桥(位于中山东路(海晏北路-河清北路)上)通行;
十一、2021年4月20日23:00至次日凌晨2: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宁穿路3号桥(位于宁穿路(海晏北路-河清北路)上)通行;
十二、2021年4月21日3:00至5: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宁穿路4号桥(位于宁穿路(河清北路-福庆北路)上)通行;
十三、2021年4月21日23:00至次日凌晨2: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百丈东路 1号桥(位于百丈东路(江澄南路-海晏南路)上)通行;
十四、2021年4月22日3:00至5: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江澄南路 7号桥(位于江澄南路(兴宁东路-清泽街)上)通行;
十五、2021年4月22日23:00至次日凌晨2: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中山东路甬新河桥(位于中山东路(世纪大道-江澄南路)上)通行;
十六、2021年4月23日3:00至5: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兴宁东路甬新河桥(位于兴宁东路(世纪大道-江澄南路)上)通行;
十七、2021年4月23日23:00至次日凌晨2: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百丈东路甬新河桥(位于百丈东路(世纪大道-江澄南路)上)通行;
十八、2021年4月24日3:00至5: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宁穿路 1号桥(位于宁穿路(海晏北路-河清北路)上)通行;
十九、2021年4月24日23:00至次日凌晨2: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宁穿路 2号桥(位于宁穿路(海晏北路-河清北路)上)通行;
二十、2021年4月25日3:00至5: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宁东路甬新河桥(位于宁东路(世纪大道-江澄北路)上)通行;
二十一、2021年4月25日23:00至次日凌晨5:00,禁止一切机动车在福庆北路 4号桥(位于福庆北路(宁穿路-中山东路)上)通行;
以上桥梁管制措施雨天顺延,受交通管制影响的单位和市民请提前选择好出行线路,配合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遵照现场交通标识指示通行。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城市管理中心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