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桥梁行业的迅速发展,施工质量要求越来越高。若不重视试验检测工作的重要性,那么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工程成本都会受到影响。那么今天就让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的适用范围
1、本方法适用于检测单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
2、当埋设有测量桩身应力、应变、桩底反力的传感器或位移杆时,可测定桩分层侧阻力和端阻力或桩身截面的位移量。
3、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破坏;当桩的承载力以桩身强度控制时,可按设计要求的加载量进行。
4、对工程桩抽样检测时,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2.0倍。
二、的仪器设备及其安装
1、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应并联同步工作,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Ø采用的千斤顶型号、规格应相同。
Ø千斤顶的合力中心应与桩轴线重合。
2、加载反力装置可根据现场条件选择锚桩横梁反力装置、压重平台反力装置、锚桩压重联合反力装置、地锚反力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Ø加载反力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加载量的1.2倍。
Ø应对加载反力装置的全部构件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
Ø应对锚桩抗拔力(地基土、抗拔钢筋、桩的接头)进行验算;采用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数量不应少于4根,并应监测锚桩上拔量。
Ø压重宜在检测前一次加足,并均匀稳固地放置于平台上。
Ø压重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有条件时宜利用工程桩作为堆载支点。
3、荷载测量可用放置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传感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0.4级。试验用千斤顶、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工作压力的80%。
4、沉降测量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Ø测量误差不大于0.1%FS,分辨力优于或等于0.01mm。
Ø直径或边宽大于500mm的桩,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置4个位移测试仪表,直径或边宽小于等于500mm的桩可对称安置2个位移测试仪表。
Ø沉降测定平面宜在桩顶200mm以下位置,测点应牢固地固定于桩身。
Ø基准梁应具有一定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
Ø固定和支撑位移计(百分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避免气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
5、试桩、锚桩(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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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检测
1、试桩的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桩一致。
2、桩顶部宜高出试坑底面,试坑底面宜与桩承台底标高一致。
3、对作为锚桩用的灌注桩和有接头的混凝土预制桩,检测前宜对其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4、试验加卸载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Ø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其中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
Ø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取加载时分级荷载的2倍,逐级等量卸载。
Ø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该级增减量的10%。
5、为设计提供依据的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6、慢速维持荷载法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Ø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5、15、30、45、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Ø试桩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每一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从每级荷载施加后第30min开始,由三次或三次以上每30min的沉降观测值计算)。
Ø当桩顶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Ø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1h,按第5、15、30、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3h,测读时间为5、15、30min,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7、施工后的工程桩验收检测宜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当有成熟的地区经验时,也可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
快速维持荷载法的每级荷载维持时间不得少于1h。当桩顶沉降尚未明显收敛时,不得施加下一级荷载。
8、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Ø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5倍。注:当桩顶沉降能稳定且总沉降量小于40mm时,宜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
Ø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经24h尚未达到稳定标准。
Ø已达加载反力装置的最大加载量。
Ø已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
Ø当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上拔量已达到允许值。
Ø当荷载–沉降曲线呈缓变型时,可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60~80mm;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具体要求加载至桩顶累计沉降量超过80mm。
9、检测数据宜按本规范附录C附表C.0.1的格式记录。
10、测试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时,测试数据的测读时间应符合第6条的规定。
四、检测数据分析及判定
1、检测数据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Ø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应绘制竖向荷载-沉降(Q-s)、沉降-时间对数(s-lgt)曲线,需要时也可绘制其他辅助分析所需曲线。
Ø当进行桩身应力、应变和桩底反力测定时,应整理出有关数据的记录表,并按本规范附录B绘制桩身轴力分布图、计算不同土层的分层侧摩阻力和端阻力值。
2、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Qu可按下列方法综合分析确定:
Ø根据沉降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对于陡降型Q-s曲线,取其发生明显陡降的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
Ø根据沉降随时间变化的特征确定:取s-lgt曲线尾部出现明显向下弯曲的前一级荷载值。
Ø出现第4.3.8条第2款情况,取前一级荷载值。
Ø对于缓变型Q-s曲线可根据沉降量确定,宜取s=40mm对应的荷载值;当桩长大于40m时,宜考虑桩身弹性压缩量;对直径大于或等于800mm的桩,可取s=0.05D(D为桩端直径)对应的荷载值。
注:当按上述四款判定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未达到极限时,桩的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应取最大试验荷载值。
3、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Ø参加统计的试桩结果,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取其平均值为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Ø当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应分析极差过大的原因,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综合确定。必要时可增加试桩数量。
Ø对桩数为3根或3根以下的柱下承台,或工程桩抽检数量小于3根时,应取低值。
4、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Ra应按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统计值的一半取值。
5、除应包括本规范第3.5.5条内容外,还应包括:
Ø受检桩桩位对应的地质柱状图;
Ø受检桩及锚桩的尺寸、材料强度、锚桩数量、配筋情况;
Ø加载反力种类,堆载法应指明堆载重量,锚桩法应有反力梁布置平面图;
Ø加卸载方法,荷载分级;
Ø第4.4.1条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与承载力判定有关的曲线及数据;
Ø承载力判定依据;
Ø当进行分层摩阻力测试时,还应有传感器类型、安装位置,轴力计算方法,各级荷载下桩身轴力变化曲线,各土层的桩侧极限摩阻力和桩端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