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包头市辖区部分公路启用公路治超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
据了解,启用公路治超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路段为:东兴非现场检测点,G110 K651+900处,呼和浩特市到包头方向,卸载点位于东兴流动超限检测点;哈业胡同非现场检测点,昆区G110 K722+100处,巴彦淖尔市到包头方向,卸载点位于包西流动超限检测点;黄河大桥非现场检测点一,九原区G210 K285+800处,包头到鄂尔多斯方向,卸载点位于达拉特旗耳字壕超限检测站;黄河大桥非现场检测点二,九原区G210 K286+500处,鄂尔多斯到包头方向,卸载点位于东兴流动超限检测点。确需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车辆,须提前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据工作人员介绍,经公路治超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检测显示超限超载运输的货车,车主及驾驶人必须主动到指定卸载点消除违法状态或自行消除违法状态。对不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继续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称重数据、记录的车辆信息,录入交管综合应用平台,督促其限期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