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高架路沿原路轴线设置,即设置在原路幅内,设置匝道处,则需拓宽原路的部分路段。桥下中央为桥墩,两侧可供地面道路车辆行驶,实质上是全线简易立交的连续。由于高架桥沿街道轴线建造,终究有碍城市景观和环境保护,所以选线应服从整个城市规划、交通规划和路网总体布局的要求。并且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其内容包括调查沿线交通流量、流向(一般用牌照记号法),按递增率预测增长量,分配地面与高架流量;分析和评述工程规模、投资和经济效益。
(1)凡设置高架干道的道路,其等级应属快速路,或至少是主干线路。高架路可呈十字线或呈环状,但不强求建成主架网络。并非所有快速于道均需设置高架干道,目前沿线为低层房屋,日后有拆迁改造可能,交叉口间距具有800 - 1200m长的路段,不一定设置高架路。如上海内环路浦东地段不建高架路;广州人民路虽已建高架路,而人民北路段却用拓宽车行道方法与之衔接。
(2)交通量较大。交通量是设置高架路的定量指标,具有一定量的交通流量方可使高架路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全线交通条件低劣,已无法采用其他工程设施或交通管理措施来改善交通的主要干道,可以设置高架路。如广州人民路高架路是为疏通南北向交通,改善中心区交通设置。
(3)全线交叉口数目较多(4-5个/km),交叉曰间距小于200m相交道路中80%以上属于次干道或支路的交通干道可以建高架路。交叉口数目越多,建立高架连续简易立交后越能发挥因避免停车而获得的运输经济效益。如果沿线与主干道相交较多,则势必要多建造上下匝道供车辆向地面转向,则高架干道的造价随之增加,而高架路上的交通速度与效率也因车辆过多和交换车位而受到影响。
(4)交叉口上直行车辆占路口总交通量的比重较大(85% - 95%),沿线交叉口交通状况均属低劣的一般干道,必要时也可设置短程高架连续立交,以改善交叉口的交通,使直行车通行无阻。
(5)在跨越河流或铁路的桥梁引道两端的交叉口车辆多,且交叉口距桥台间距又短的道路上,宜将引道建成高架桥,以便跨过数个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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