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线是平面线形的基本线形。在设计中,应根据路线所处地段的地形、地物、驾驶员的视觉、心理状态以及保证行车安全等合理布设。直线的最大、最小长度应有所限制。
1.直线最大长度
由于长直线的安全性差,一些国家对直线的最大长度作了规定:德国规定不超过20v(v是设计车速,用km/h表示,20v相当于72s的行程);前苏联规定为8km;美国为4.83km。我国目前尚无统一的规定。在运用直线线形并确定其长度时,必须持谨慎态度。总的原则是:公路线形应与地形相适应,与景观相协调,直线的最大长度应有所限制,当采用长直线线形时,为弥补景观单调的缺陷,应结合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2.直线的最小长度
1)同向曲线间的直线最小长度
同向曲线是指两个转向相同的相邻曲线问连以直线形成的平面线形。其中间的直线长度就是指前一曲线的终点至后一曲线的起点之间的长度。当此直线长度很短时,在视觉上容易形成直线与两端的曲线构成反弯的错觉,使整个组合线形缺乏连续性,形成所谓的“断背曲线”。因此《路线规范》规定,当设计速度≥60km/h时,同向曲线直线最小长度(以m计)以不小于行车速度(以km/h计)的6倍为宜;当设计速度≤40km/h时,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当地形及其他特殊情况限制时,最小长度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设计速度(以km/h计)的3倍。
2)反向曲线间的直线最小长度
反向曲线是指两个转向相反的相邻曲线间连以直线所形成的平面线形。由于两弯道转弯方向相反,考虑其超高和加宽缓和的需要以及驾驶员的操作方便,其间的直线最小长度应予以限制。《路线规范》规定,当设计速度≥60km/h时,反向曲线问直线最小长度(以m计)以不小于设计速度(以km/h计)的2倍为宜;当设计速度≤40km/h时,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特别困塑难的山岭区的三、四级公路设置超高时,中间直线长度不得小于15m。
3)相邻回头曲线间的直线最小长度
回头曲线是指山区公路为克服高差在同一坡面上回头展线时所采用的曲线。《路线规范》规定,在回头曲线之间,前一回头曲线的终点至后一回头曲线的起点的距离在设计速度为40km/h、30km/h、20km/h时,分别应不小于200m、150m、100m。
文章出自桥梁动静载荷试验www.zjlq.net,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