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
制造厂和安装单位应分别以钢结构制造批为单位进行抗滑移系数试验。制造批可按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规定的工程量每2000t为一批,不足2000t的可视为一个批。选用两种及两种以上表面处理工艺时,每种处理工艺单独检验。每批三组试件。
2.试验方法
(1)试验用的试验机误差应在1%以内。
(2)贴有电阻片的高强度螺栓、压力传感器和电阻应变仪应在试验前用试验机进行标定,其误差应在2%以内。
(3)试件的组装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4)将组装好的试件置于拉力试验机上,试件的轴线应与试验机夹具中心严格对中。
(5)加荷时,应先加10%的抗滑移设计荷载值,停1min后,再平稳加荷.加荷速度为3~5kN/s,直拉至滑动破坏,测得滑移荷载。
(6)在试验中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所对应的荷载可定为试件的滑移荷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