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厂房安全检测鉴定?
更新时间:2021-04-10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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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条件下可以申请厂房安全检测鉴定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厂房安全检测鉴定的主要内容:
1、对房屋结构类型、建筑层数、房屋地址、建造年代、房屋朝向、房屋装修概况及房屋用途进行现场调查。
2、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图纸,对房屋钢结构布置、构件尺寸、层高等进行复核;未能提供设计图纸的对各栋房屋现有上部结构的布置、构件尺寸、层高等情况进行现场测量并绘制结构图。
3、对房屋钢构件目前出现的裂缝、损坏、涂层脱落、钢材锈蚀、节点损伤、焊接外观缺陷、连接紧固状况等外观损坏进行检查鉴定。
4、依据规范标准采用磁粉检测或渗透检测对钢构件表面质量进行检测鉴定。
5、依照相关检测、验收规范选取部分钢屋架及钢结构构件,采用超声或磁粉探伤作焊缝检测,检测鉴定是否有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
6、采用轴力计和扭矩扳手对钢结构螺栓连接部高强度螺栓的扭矩系数进行检测鉴定。
7、采用电子经纬仪对房屋竖向构件进行垂直度测量,分析房屋是否出现倾斜、变形及不均匀沉降现象,具体检测数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相关标准确定。
8、采用全站仪或拉线法对屋架、桁架及其杆件的挠度变形进行检测鉴定。
9、对型钢构件采用游标卡尺和千分尺对钢材的厚度进行检测鉴定。
10、对管材钢构件采用超声测厚仪对其管材的壁厚进行检测鉴定。
11、采用表面硬度法对钢材的强度进行检测鉴定。
12、采用涂层测厚仪对钢构件的防腐或防火涂层厚度进行检测鉴定。
13、依据规范标准对网架结构螺栓球进行磁粉探伤。
14、根据现场实际检测数据及设计要求,依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及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对房屋的上部结构承载力进行验算,评定房屋目前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后期的安全使用要求。
15、根据检查、检测情况和验算结果,依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1999)或《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判定该房屋结构安全性是否满足目前的使用要求,评定目前房屋的可靠性等级,并对不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及目前出现结构损坏的构件提出合理的处理建议。
厂房建筑安全检测鉴定注意事项:
1、结构或构件的验算应按现行标准执行。一般情况下,应进行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连接的验算,必要时还应进行疲劳、裂缝、变形、倾复、滑移等的验算。
对现行规范没有明确规定验算方法或验算后难以判定等级的结构或构件,可结合实践经验和结构实际工作情况,采用理论和经验相结合(包括必要时进行试验)的方法,按照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进行综合判断;
2、结构或构件验算的计算图形应符合其实际受力与构造状况;
3、结构上的作用及作用效应分项系数及组合系数应分别按本标准第3.0.2条和第3.0.3条确定,并应考虑由于变形、温度等因素造成的附加内力;
4、当材料种类和性能符合原设计要求时,材料强度应按原设计值取用。
当材料的种类和性能与原设计不符或材料已变质时,材料强度应采用实测试验数据。材料强度的标准值应按现行标准《建筑结构设计统一标准》有关规定确定。
取样时不得损害结构的正常工作;
5、当混凝土结构表面温度长期大于60℃,钢结构表面温度长期大于150℃时,应考虑温度对材质的影响;
6、验算结构或构件的几何参数应采用实测值,并应考虑构件截面的损伤、腐蚀、锈蚀、偏差、断面削弱以及结构或构件过度变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