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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每座城市桥梁都要有专责单位和个人
更新时间:2021-04-10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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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刻汲取江苏省无锡市国道跨线桥侧翻事故教训,切实做好我省城市桥梁的安全管理工作,10月21日,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开展城市桥梁隐患维修治理。

按时按期、科学规范的桥梁检测制度,是确保桥梁运行安全的首要前提。为此,我省要求各市要建立动态化城市桥梁检测机制,落实资金保障,切实做到城市桥梁应检必检,并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协同做好检测机制建立和危桥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危桥要逐级上报。同时,各级住建部门要逐一落实每座城市桥梁的专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桥梁日常巡查频次,做好巡查记录,定期比对巡查结果,时刻掌控桥梁安全情况。对桥梁检测结论为危桥的,在技术检测、专家鉴定等科学研判基础上采取措施;依然具备使用条件的,与公安交管部门密切配合,准确采取限载、限高、限行等应急消险措施,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不具备使用条件的要及时封闭桥梁禁止车辆通行。

通知要求,继续推进并加大桥梁隐患维修治理。首先是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按期完成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升级改造任务,确保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桥梁防撞护栏隐患治理。对已经判定为城市危桥的,立即制定加固改造计划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工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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