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开始施行日期为。目前,我国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主要是按照现行的有关桥梁设计、施工和养护规范,并借鉴交通运输部的有关公路桥梁与评定技术标准对城市桥梁进行检测与评定。过去的几十年,这种做法在我国城市桥梁的检测评定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城市桥梁在城市中的重要性,以及其在功能定位上与公路桥梁有一定的差别,因而其检测与评定工作也与公路桥梁存在较大的差异。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尚无一套系统的、完整的技术标准,使得桥梁检测与评定更可无可靠依据进行系统有效评价。
在此背景下,根据住建部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广东建筑科学研究院主编,会同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同济大学等14家单位,历时4年,编制了城镇建设行业标准CJJ/T233-2015《城市桥梁检测鳄鱼评定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于结构检测工作的延伸,主要针对桥梁结构的承载能力和耐久性两项要求展开。
《规范》作为城市桥梁养护需要的桥梁技术状况评估的重要支撑,围绕着城市桥梁管养中的关键工作之一——桥梁结构承载能力评定,并仅针对桥梁主要承载结构的检测及其检测内容进行评定。对于桥梁的额经常性检查以及定期检测中目测检查等其他检测、桥梁整体技术状况一般性评估及通行能力、排洪能力等桥梁适应性评估需按照其他相关标准执行。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开始施行日期为。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的公告中显示,批准《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T 233-2015,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规范》使用的具体范围与对象:对既有城市桥梁节后进行检测、验算荷载试验分析,正确评定既有城市桥梁的承载能力,为确定既有城市桥梁的使用条件或为桥梁的改建、扩建、加固等技术方案的制定提供可靠根据;对新建、改建、扩建或加固的城市桥梁践行验算和荷载试验分析,正确评定新建、改建、扩建或加固的城市桥梁是否达到了设计的预期;城市公铁两用桥、城市轻轨和地下通道的检测与评定未包含在规范中。
《规范》实施性要求:规范中规定的桥梁结构检测与评定内容,是《养护规范》关于结构检测工作的延伸,对此具体解释如下:《养护规范》除详细规定了既有桥梁经常性检查和常规定期检测的方法和评定标准外,还对定期检测的后续工作——特殊检测的启动条件,实施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规定:1、常规定期检测后,I类养护的城市桥梁评定未不合格级,应立即安排修复;II-V类养护的城市桥梁判定为D级及以下,应对桥梁进行结构检测或特殊检测;2、结构定期检测和特殊检测与评定应有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人员承担;3、特殊检测与评定应包括实体检测评定结构缺损状况、利用结构计算分析评估整体性能和功能状况以及计算分析评估仍不能判明承载能力时应实施荷载试验评定等内容。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开始施行日期为。
《养护规范》只规定了特殊检测应何时启动、特殊检测的基本内容和执行主体,没有对检测评定所采用的方法和标准作出具体规定,本《规范》主要解决的就是这个问题。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技术规范开始施行日期。
另外,城市桥梁在竣工验收时有一套完整的验收检测与评定资料,以检验验证桥梁是否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并建立技术档案。CJJ-2008《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详细规定了桥梁施工和质量验收的检验标准,对改建、扩建和大修维护的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当涉及到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要求时,仍按施工验收规范执行。本规范中的桥梁检测与评定是在日常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基础上,应建设或管理方要求,由专业的检测鉴定机构,通过结构验算或验收性荷载试验,验证结构承载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规范》为城市桥梁检测与评定工作提供了统一的程序、准则和方法,做到通过对桥梁结构进行检测、验算和荷载试验分析,确保桥梁承载能力和运行性能,使城市桥梁检测评定结果具有一致性和可比性,能较好解决桥梁结构的正常使用于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