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特定供水管网系统的漏损水量的程度及组成意义重大,
因为不同种类漏损造成的原因不一样,
控制措施差异也很大,
明确漏损程度及组成才有助于明确漏损控制措施。
供水管网漏损程度的衡量指标有:
产销差、产销差率、漏损率、漏损绝对水量等。
还有,单位长度管道漏损量、单位连接点漏损量、ILI指标、表计计量误差等。
产销差
产销差是指供水系统实际输送的水量与实际售水量之间的差额,即实际损失的水量。
产销差水量一般包含漏损水量。产销差的计算利用现有的营业系统收费数据和供水管网SCADA系统中数据可实现计算,对于不确定水量额度评估较少,所以,评估产销差准确度相对可靠。
产销差率
供水企业提供给城市输水配水系统的自来水总量与所有用户的用水量总量中收费部分的差值定义为产销差水。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的通知》(建综[2001]255号)中明确了“产销差率指产销差水量与供水总量的比率,
计算公式为产销差率=(供水总量-售水量)÷供水总量×100%。”(供水总量-售水量)即产销差水量,
产销差率的高低反映了供水管网的漏损程度,高产销差率意味着供水系统存在较大的漏失水量,需要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漏失率,提高供水管网的运行效率和水资源利用率。
漏损率与管网漏损水量
供水管网漏损率是指在供水过程中管网漏损水量与供水总量之比,这是一个衡量供水系统供水效率的指标。
计算公式:Ra = (Qa - Qae)/Qa×100%Ra:管网年漏损率(%);Qa:年供水量(km³) ;Qae:年有效供水量(km³)
关于《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通知》中提出的目标是控制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在9%以内。
漏损率客观反映了供水管网的运行水平、营销计量等管理水平,是被我国《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价标准》(CJJ92-2016)采用的漏损程度衡量指标。
该指标计算时,通常要评估较多的未计量水量,造成该指标数值存在一定误差。
管网漏损水量=产销差水量-未计费水量-由于水表精度误差损失水量
单位管长漏损量
单位管长漏损量,又称单位管长漏水量,是指单位管道长度(通常以每公里为单位)在单位时间内的漏失水量。
单位管长漏损量的计算公式为:单位管长漏损量 = 总漏水量 ÷ 管道总长度。
管网漏失指数
管网漏失指数(ILI)是一种用来描述管网物理漏失的指标,与漏损率和单位管长漏损量略有不同。
管网漏失指数考虑了不同管网属性(如管长、用户连接数)和运行工况(如压力)的影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综合了漏损率和单位管长漏损量的信息,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然而,管网漏失指数也存在局限性,特别是在计算不可避免的物理漏失时可能存在一些不足。
对于管网老旧、管材质量差的情况,计算出的管网漏失指数可能会偏高,因为管材和管龄等因素对漏失的影响没有完全考虑进去。这可能导致对于老旧管网和管材质量差的供水系统来说,管网漏失指数的评估结果不够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