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焊接质量检查
外观处理,焊接完成的焊缝,经自检外观无缺陷后,视距较近时进行磨平处理,视距较远时进行磨光处理。
外观检查不,允许有明显的裂纹、气孔、咬边或未焊透现象。焊缝外观尺寸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磨平、磨光处理。
无损检测,对焊缝进行超声波探伤,焊缝不应有诸如裂纹、气孔、夹杂、未焊合或未熔透等反射迹象。
(2)焊缝返修
返修前编写返修方案,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返修焊缝的工艺及质量要求与焊缝相同,焊缝同一部位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次,如两次返修后仍不合格,应重新制订返修方案,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补焊时应在坡口内引弧,熄弧时应填满弧坑;多层焊的焊层之间接头应错开。
返修部位应连续焊成,如中断焊接时,应采取后热、保温措施,防止产生裂纹。
焊接修补的预热温度应比相同条件下正常焊接的预热温度高。
返修焊缝应填报返修施工记录及返修前后的无损检测报告,作为工程验收及存档资料。
(3)焊缝无损检测
无损检测在外观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进行焊缝无损检测的人员持有无损检测Ⅱ级或者Ⅱ级以上资格证书。
施焊完毕的焊缝待冷却24小时后,按设计要求对全熔透一级焊缝进行100%的检测。超声波探伤的方法及评定标准按照《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析》(GB11345-89)标准中的B级进行,受拉焊缝应100%检查,评定等级为B检查等级中的Ⅰ级,受压焊缝可抽查50%,评定等级为Ⅱ级。
自检合格后,通知监理和业主,组织第三方监督检测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