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
“十二五”以来,在交通运输部的大力支持下,安徽省交通建设事业得到了快速、和谐、安全发展。2012年,安徽交通基础建设是个大发展、大丰收年,共完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89.6亿元,超出年度计划逾三成。随着我省交通建设向沿江和山区延伸,建设条件和难度发生了质的变化,高速公路建设桥隧结构物比例显著增高,跨长江、淮河特大桥梁和长大隧道项目大幅增加,安全事故诱因不断增多,发生各类安全问题和事故的几率明显增大。
针对全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高空、地下、深基坑等危险源作业所带来的重大安全隐患,我们积极调整工作思路,紧扣“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加快发展”主题,以双基工作为重点,不断提高安全监管实效,全力保障我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安全生产工作“亮点频现”:自2010年起,我省交通建设百亿元投资死亡率逐年下降,依次为0.89%、0.35%、0.27%。近两年,我省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扭转了前些年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势头;去年交工的一批重点公路项目,如芜雁、泗许高速淮北段、蚌淮、新桥机场路等实现“零伤亡”。
回顾近两年来我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践,我们主要做法如下:
一、抓调研,找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着力点
安全生产是一项没有终点的工作,只有摸清“家底”,才能有的放矢,掌握工作主动。为此,我们对近年来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系统分析。
首先,总结事故发生的规律。根据以往大量的事故案例综合分析,通过汇总分析,发现了我省交通建设安全生产主要事故类型、事故高发地点、事故多发原因、伤亡人员类型以及事故高发季节和时段等。其次,查找管理薄弱的环节,发现我省交通建设安全监管人员存在“厌倦情绪”、建设项目业主存在“推诿情绪”、监理单位存在“淡漠情绪”和施工企业存在“侥幸情绪”的原因和现象。 第三,分析工作方法的不足。综观这些年我省安全生产管理方法,发现普遍存在着侧重于宣传教育和行政管理手段,工程技术措施对策不够;侧重于单个事故处理,事故原因的系统分析和理论研究不够。同时,在工程建设中,还普遍存在着重管理人员教育,轻一线人员教育;重经济处罚,轻制度建设的现象。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是要抓基层、抓基础,才能牵住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切实减少、杜绝事故。
二、抓基础,建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体系
我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始终坚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不断强化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一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主要领导负总责的目标责任体系,省厅安委会坚持召开工作例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置,认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二是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狠抓重点环节,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我省每年召开两次交通建设安全生产推进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苗头及重点问题,及时交流工作情况,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四是加强制度标准建设。我省先后出台了“1.3.5”制度体系:“1”即《安徽省“十二五”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发展纲要》。“3”是指三个指南,即《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指南》、《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指南》和《安徽省交通质监行政执法指南》。“5”是“五本书”,分别是《主要职责工作标准》、《效能建设工作程序》、《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和《质量安全法规选编》。“1.3.5”制度体系明确了监管工作干什么、怎么干,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五是加大检查考核工作力度。制定了《全省交通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年度考评办法》,对参与我省交通建设重点工程的建设单位(项目办)、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将安全生产事故作为“一票否决”的刚性标准列入其中,大大增加了对参建单位的约束力。
(二)进一步明确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具体职责
为适应我省交通建设大规模快速发展的新形势,我省将省交通重点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职责和行为,明确由省交通质监局负责实施。省交通质监局不负重托,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坚持理念创新、制度创新和服务创新,逐步转变监管思想,做到质量安全同时抓、同等抓,监管与服务并重。建立了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登记制度,开展“六个重点人” (即项目办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总监或高级驻地和安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和施工企业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等“三类”人员培训。建设单位作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担负起在安全管理上总负责的职责,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施工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必须全面承担主体责任,坚决纠正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健全规章制度,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加强安全培训,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单位作为施工安全的控制者和管理者,必须依法行使应有的监理权力,将工序检验、签字认证、中间验收等与安全工作挂钩,全面提高监理单位在安全监督检查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抓基层,构筑安全生产施工现场控制的“防护网”
在安全生产监管中,我们注重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将重心放在基层,放在施工现场,重点放在一线工人上,着力提高现场管理的有效性。我省积极推广“平安工地”建设,不折不扣地认真开展交通运输部确定的六项“规定动作”,还摸索出“单元预警法”、“一校、一志、一会”和“三阶段安全风险分析与预防”等一系列具有安徽特色的“自选动作”。
实施“三阶段安全风险分析与预防”。 “三阶段安全风险分析和预防”,就是结合工程进展情况,按照防范措施时效的不同,以风险分析为主要内容,以预防为主要形式,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是预案阶段,每个项目开工前,各参建单位必须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对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进行风险分析。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组织方案和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二是预控阶段,每个月,由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主持,监理、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参加,召开次月施工危险源辨识防控会,对下个月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对防控措施进行分析、补充与完善,突出了下一个月内的防控重点。三是预警阶段,每天,施工单位根据当天施工内容、作业环境及当日天气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布现场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现场防控措施,指导一线作业人员合理、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
实践证明:“三阶段风险分析与预防”既强化了预防意识,又强调了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关键在制度,落实在基层。每个阶段的分析和预防,相互独立、相互联系、相互补充,体现了安全生产管理动态化、全员化和全过程化。截止目前,马鞍山长江大桥公路已召开了42次危险源辨控会,实现了安全生产 天。
开展“一校、一志、一会”。“一线工人业余学校”是由项目经理任校长,驻地监理工程师、项目总工和安全管理人员为教员,以安全生产常识为主要培训内容。培训时注重“三个必须”,即新进工人必须进行培训,工序改变时必须进行培训,气候、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必须进行培训。目前,在全省重点公路水运工程所有标段都建立了“一线工人业余学校”,基本上都能坚持开展培训工作。“安全日志”由专职安全员每天填写,主要记录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重点对第二天工序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梳理,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及时告知班组长,必要时履行交底签认手续。“班前会”就是每个作业班组在每天上班前,召开操作工人会议,讲解当日施工操作要领、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等。班前会一般不拘形式、不拘地点,但每天每个班组必须召开。
由于实行了 “一校、一志、一会”,我省交通重点工程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大幅减少,“物的不安全状态”得到有效治理。
创立“单元预警法”。“单元预警法”的宗旨是以施工安全防范为核心,以生产管理单元的划分、施工现场危险源的辨识和预警信息的发布为主要内容,力求突出安全隐患,强调现场警示,明确防范重点,把安全生产定性认识转变成可控可防的具体安全管理措施。具体说就是将大的单位工程按照生产工序相对独立、作业空间相对独立、施工范围相对固定和具有明显的区域界限的原则划分为若干个小单元;根据所划分单元的生产情况、施工作业环境及当日天气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进行当日危险源的辨识,并归纳分级;根据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将预警向每位施工人员发布。
施工单位创造性地将“一校一会一志”和“单元预警法”有效结合,提高了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实现提前预警、有效预防,提高了自我保护能力,为我省铺筑一条条“平安大道”奠定了基础。
多年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践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创建“平安工地”,打造“平安工程”,需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心怀人民,带着感情抓安全,才能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需要在制度建设上出实招,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制度标准体系,才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需要在方法创新上下功夫,带着问题,运用先进的理论、科学的方法抓安全,才能破解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难题;需要重心下移,严格施工现场过程控制,才能实现建设“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