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检测方法和数量应按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可下表选用。
焊缝种类 |
探 伤 方 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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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波 |
射线照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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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伤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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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缝 |
10% |
1% -2% |
纵缝 |
5% |
超声波有疑问时,增加射线照相检叠 |
注明:
①T形焊缝、十字形焊缝、焊接时的起弧点及近桩顶环缝应作重点检查;
②探伤数量可视工程的重要性、荷载特性、工厂焊接质量、焊接工艺、材料和技术熟练程度作适当增减;
③现场拼装焊缝的探伤数量应适当增加;
④柔性靠船桩等孤立建筑物的探伤数量应增加,增加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⑤表中检测数量以每根桩的焊缝总长度计算。
当探伤结果不符合规定时,应对不合格焊缝段的两端分别向外做与该段长度相等的延伸补充探伤检查,并按下列规定进行修复:
①当补充检查的焊缝合格后,应对原不合格的焊缝段进行修补;
②当补充检查的焊缝仍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进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焊缝质量;
③对修补后的焊缝仍应进行探伤检查,不合格焊缝的修补次,数不宜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