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高速公路设计通行能力
高速公路规划设计时,既要保证提供的服务水平和车辆运行质量高,避免通车不久因交通量不适应造成交通阻塞,同时也要兼顾我国的经济水平和公路建设投资力量。因此,以二级服务水平作为高速公路通行能力的设计依据。
②一级公路的设计通行能力
一级公路作为干线公路时,其路段的设计通行能力与相同设计速度的高速公路相近;而作为集散公路时,其主要差别在于未排除路侧干扰、侧向余宽不足等,运行质量不及干线公路。由于两者的交通流变化规律不同,反映在速度流量曲线上,集散公路要比干线公路陡(即斜率大),这说明在相同服务水平下,集散公路的运行速度要比干线公路低,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均有一定的折减。因此,具有集散功能的一级公路,其通行能力应以具有干线功能的一级公路为基准,并计人侧向余宽、沿途条件和车道折减等因素进行修正。
③二、三、四级公路的设四级公路的设计通行能力
二、三、四级公路的服务水平分级标准以行驶延误为主要评价指标,按行车道宽度对其通行能力予以修正,其设计通行能力按三级服务水平设计,不准超车区段分别按小于30%、30%-70%和大于70%取值,对应的V/C在0.64-0.35之间,同时考虑行车道宽度对通行能力的影响。
公路的服务水平,公路通行能力的分析计算离不开交通运行质量,因此通行能力的分析计算必须与服务水平的分析计算一起进行。
(1)定义:服务水平是交通流中车辆运行以及驾驶员和乘客所感受的质量量度,亦即公路在某种交通条件下所提供运行服务的质量水平。
(2)公路服务水平的分级及各级服务水平的运行质量描述:在达到基本通行能力(或可能通行能力)之前,交通量愈大则交通密度也愈大而车速愈低,运行质量也愈低,即服务水平愈低。达到基本通行能力(或可能通行能力)之后,则交通量不可能再增加,而是运行质量愈低交通量也愈低,但交通密度仍愈大,直到车速及交通均下降至零为止。
(3)量度道路各组成部分服务水平的关键性参数:服务水平通常由速度、交通密度、行驶自由度、交通中断情况、舒适和便利程度等来描述和衡量。由于以上诸因素相互问有程度不同的联系,以及现在可用的资料不足,不能同时用上述诸因素来衡量服务水平和划分服务水平等级,而只能用与服务水平关系最密切、能总的代表其他因素的关键性参数来量度服务水平以及划分其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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