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
为了行车安全,驾驶员应能随时看到汽车前面相当远的一段路面,一旦发现前方道路上有障碍或迎面来车,能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相撞,这一必须的最短距离称为行车视距。道路平面上的暗弯(处于挖方路段的弯道和内侧有障碍物的弯道)、纵断面上的凸形竖曲线及以下穿式立体交叉的凹形竖曲线上都有可能存在视距不足的问题。公路沿线应有足够的视距,使驾驶员能及时察觉潜在的危险,并作出适当的反映。为道路在各种情况下的视距问题。
在道路设计中保证足够的行车视距,是确保行车安全、快速,增加行车安全感,提高行车舒适性的重要任务。
2.视距种类
驾驶员发现障碍物或迎来车,根据其采取措施的不同,行车视距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停车视距。汽车行驶时,自驾驶员看到前方障碍物时起,至到达障碍物前安全停止,所需的最短距离。
(2)会车视距。在同一车道上两对向汽车相遇,从相互发现起,至同时采取制动措施使两车安全停止,所需的最短距离。
(3)超车视距。在双车道公路上,后车超越前车时,从开始驶离原车道之处起,至超车后安全驶回原车道并与对向来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所需的最短距离。
上述3种视距中,前两种属于对向行驶,第三种属于同向行驶,第三种距离最长。
3.影响视距的因素
视距要求主要取决于驾驶员、车辆和环境三方面的特征。
(1)驾驶员因素主要有:驾驶员的警惕性、对危险的认识以及驾驶员可能采取的行动如:停车、变速、转向等。
(2)车辆因素主要有:车型(小客车或载货汽车)、轮胎与路面的摩阻系数、视点高度(即驾驶员的视点位置的高度)、行车速度等。
(3)路及环境因素主要有:公路几何设计(如纵坡、平曲线半径等)、公路路面情况(如有无路面面层、平整度、粗糙度等)、公路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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