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管法又称沉埋法,是修筑水底隧道的主要方法。沉管施工时,先在隧址附近修建的临时干坞内(或利用船厂的船台)预制管段,预制的管段采用临时隔墙封闭,然后将此管段浮运到隧址的规定位置,此时已于隧址处预先挖好的一个水底基槽。
待管段定位后,向管段内灌水、压载,使其下沉到设计位置,将此管段与相邻管段在水下连接,并经基础处理,最后回填覆土,即成为水底隧道。
水下隧道是交通工程基础设施网络的关键节点,世界各地已经修建了数百座水下交通隧道,其中一百多座隧道采用沉管工法修建而成。沉管隧道工法已经成为现代大型水下隧道建设的主要工程方法之一,其工程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跨越更宽阔的河口、海峡水道,突破深,水、复杂水流的浚挖和沉放条件,发展更灵活、可靠的管节预制和拖放技术等。
近几十年建成的多座大型沉管隧道工程,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水下隧道工程的技术。几大标志性沉管隧苣工程,包括首座混凝土隧道工程荷兰Maas隧道(1937-1942)、首次实现盾构与沉管对接)香港地铁过海隧道( 1975-1979)、采用竖向立模全断面浇筑节段混凝土的新加坡Tuas电缆隧道( 1996-1998)、工厂化全天候预制节段的丹麦和瑞典Oresund海峡隧道(1995-2000)、干坞内移动模架全断面水平浇筑节段的韩国Busan隧道(2004-2009)和目前最深的海底沉管隧道土耳其Bosphorus海峡隧道(200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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