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鉴定承载能力时,根据桥梁试验的需要确定荷载:汽车+人群(标准荷载)、平板挂车或履带车(标准荷载)、需通行的重型车辆,分别计算其对控制截面产生的最不利荷载效应(内力和位移),用产生最不利荷载效应较大的荷载作为试验控制荷载。
(2)应尽量采用与控制荷载相同的荷载。但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实际采用的试验荷载与控制荷载会有所不同。为保证试验效果,在确定试验荷载大小和加载位置时,可采用静力荷载试验效率进行控制。
(3)为了获取结构试验荷载与变位的相关曲线以及防止结构意外损伤,对主要控制截面试验荷载的施加应分级进行,而且一般安排在开始的几个加载程序中执行,对于附加控制截面一般只设置最大内力加载程序加载。
(4)试验荷载应按控制截面最大内力或位移分成4-5级施加。受条件所限时,至少也应分成3级施加。
(5)在安排加载分级时,应注意加载过程中其他截面内力亦应逐渐增加,且最大内力不应超过控制荷载作用下的最不利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