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标准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2
《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
《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
▌抽样要求
01 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
▷ 取样批量:在相同的生产工艺条件下,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结构或构件。
▷ 试样数量:按批进行检测的构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构件数量不得少于10件。单个构件检测适用于单独的结构或构件的检测。
▷ 取样方法:应随机抽取并使所选构件具有代表性,每一结构或构件测区数都不应少于10个,对其一方向尺寸小于4.5m且另一方向小于0.3m的构件,其测区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小于5个。当结构或构件所采用的材料及其龄期与制定测强曲线所采用的材料及其龄期有较大差异时,应用同条件试件或钻取混凝土芯样进行修正,试件或钻取芯样数量不宜少于6个。标准芯样(Ø100mm×100mm)的试件数量不宜少于6个,小直径芯样(Ø70mm×70mm、Ø55mm×55mm)的试件数量不宜少于9个。
02 钻芯法
▷ 取样批量:同回弹法。
▷ 试样数量:按批进行检测的构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芯样数量不得少于15个。按单个构件检测时,每个构件的钻芯数量不应少于3个;对于较小构件,钻芯数量可取2个。
▷ 取样方法:应随机抽取结构的构件或结构的局部并使所选构件具有代表性,芯样应在结构或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混凝土强度质量具有代表性的部位、便于钻芯机安放与操作的部位、避开主筋、预埋件和管线的位置,并尽量避开其他钢筋、用钻芯法和非破损法综合测定强度时,应与非破损法取同一测区部位或附近钻取。
▷ 技术要求:混凝土抗压强度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