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规定
(1)焊接检验分类
1)自检,是施工单位在制造、安装过程中,由本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检验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检验;
2)监检,是业主或其代表委托具有相应检验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检验;
3)焊接检验的一般程序包括焊前检验、焊中检验和焊后检验,并应符合相关规定。
2.焊缝外观检测
(1)所有焊缝应冷却到环境温度后方可进行外观检测。
(2)外观检测采用目测方式。
3.承受静荷载结构焊接质量的检验
焊缝的外观质量应规范要求。焊缝尺寸应符合规范要求。
(1)无损检测的基本要求
无损检测应在外观检测合格后进行。
(2)设计要求全焊透的焊缝,内部缺陷的检测规定
1)一级焊缝应100%检验。
2)二级焊缝应进行抽验,抽验比例不小于20%.
3)三级焊缝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相关的检测,一般情况下可不进行无损检测。
(3)超声波检测规定
对超声波检测结果有疑义时,可采用射线检测验证。
(4)表面检测规定
铁磁性材料应采用磁粉检测表面缺欠。不能使用磁粉检测时,应采用渗透检测。